公告

美国对华淡水小龙虾尾肉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2010-12-27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101220,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河南宝树水产品有限公司(Henan Baoshu Aquatic Products Co., Ltd.)和南京金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Nanjing Gemsen International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12.37%

19961017,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03061900.1003062900.00199781,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91.50%201.63%20091030,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18次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