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美国修改对华淡水小龙虾尾肉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2010-04-12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1041,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根据美国国际贸易法庭的裁决,决定修改对原产于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20052006年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将中国涉案企业徐州金江食品有限公司(Xuzhou Jinjiang Foodstuffs Co., Ltd.)的倾销幅度由223.01%修改为188.52%

19961017,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03061900.1003062900.00199781,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91.50%201.63%20061031,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9次反倾销行政复审。

(张  辉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