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4日,台湾地区财政主管部门表示,初步认定原产于中国大陆和韩国的不锈钢冷轧板材存在倾销,且对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为防止产业在调查期间继续遭受损害,将自本月15日起对自中国大陆和韩国涉案产品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期限不超过4个月。其中,中国大陆钢铁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分为20.52%和45.96%两种,韩国钢铁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分为27.26%和46.02%两种。
2013年2月,台湾地区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韩国的不锈钢冷轧板材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念 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