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湾地区对中国大陆过氧化苯甲酰作出反倾销终裁
2010-08-26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近日,台湾地区财政主管部门对中国大陆过氧化苯甲酰反倾销发布终裁,作为惟一应诉者,江苏强盛化工有限公司的市场经济地位获得承认,反倾销税率为4.73%,这也是台湾地区自2005年对中国大陆发起反倾销调查以来,首次对大陆企业授予市场经济地位。
(念 雪编辑)
近日,台湾地区财政主管部门对中国大陆过氧化苯甲酰反倾销发布终裁,作为惟一应诉者,江苏强盛化工有限公司的市场经济地位获得承认,反倾销税率为4.73%,这也是台湾地区自2005年对中国大陆发起反倾销调查以来,首次对大陆企业授予市场经济地位。
(念 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