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2日,阿根廷生产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发布第43号决议,宣布结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自行车车架及轮叉(南方共同市场税号87149100)的反倾销调查并发布终裁,裁定对我国涉案产品采取3.02美元/千克的FOB最低限价措施,而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则被排除在措施适用范围之外。上述措施自2009年2月17日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张 辉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