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加热器征收反倾销税

2011-05-06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1154,阿根廷官方日报公布阿工业部2011年第148号决议,决定结束对中国产电加热器的(南共市税号:8516.29.00)反倾销调查,并征收138.26%的反倾销税。该决定于201155起生效,有效期5年。

有关企业可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58280856,传真:010-58280850

(张  辉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