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华聚酯短纤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08-08-04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08年7月29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发布通知,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5032010,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7年4月1日~2008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05年4月1日~2008年3月31日。
2008年6月28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收到帝宛沙曼化纤有限公司(Dewan Salman Fibres Limited)、伊巴拉罕化纤有限公司(Ibrahim Fibres Limited)和巴基斯坦 ICI公司(ICI Pakistan Limited)的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经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确认,在倾销调查期内,申诉企业生产的涉案产品占巴基斯坦国内总产量的91%,具备申请人资格。
另据我国海关统计,2007年,中国出口巴基斯坦的涉案产品总额约为6000万美元,占我国对全球总出口额的15%。
(史云庆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