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9日,巴西官方公报颁布了巴外贸委员会4月8日通过的第20号决议,决定进口自奥地利、印度尼西亚、泰国、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的粘胶纤维(税则号:55041000)征收最终反倾销税。其中,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粘胶纤维每公斤加征0.34美元。
该反倾销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张 辉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