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印度对原产于中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DVD可刻录光盘作出反倾销初裁

2008-07-01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08年6月16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DVD可刻录光盘作出反倾销初裁(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2329208523295085232970852340408523405085234060852340808523409085238090852352908523805085239010852390408523905085239090

在本案中,中国两岸三地的涉案企业均未应诉,只有香港特别行政政府递交了相关信息。印度商工部在初裁中,并未采用选择替代国的方法来计算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而是采用“任何合理的依据(any other reasonable basis)”方法。

20071120,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DVD可刻录光盘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印度对原产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DVD可刻录光盘

作出的反倾销初裁结果

原产地

出口地

生产商

出口商

临时反倾销税率(卢比/张)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

任何企业

任何企业

3.06

中国大陆

除中国大陆之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3.06

除中国之外的任何国家

中国

3.06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3.00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3.00

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3.00

台湾地区

台湾地区

2.96

台湾地区

除台湾地区之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2.96

除台湾地区之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台湾地区

2.96


(裘红萍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