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大蒜作出新发货商复审初裁

2002-08-02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应中国企业济南一品(音译)公司和山东菏泽外贸公司的要求,2002年1月7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大蒜进行反倾销新发货商复审。7月31日,美国商务部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复审初裁,认定涉案的济南一品(音译)公司的倾销幅度为15.34%。本案调查为2000年11月1日~200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