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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修改对原产于中国的薄壁矩形钢管反补贴初裁

2007-12-29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0712 2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通知,决定修改对原产于中国的薄壁矩形钢管的反补贴初裁(见下表)。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薄壁矩形钢管反补贴初裁的修改结果

企业名称

初裁净补贴率(%

修改后净补贴率(%

昆山昱纬钢铁制品有限公司(Kunshan Lets Win Steel Machinery Co., Ltd.

0.27

0.27

青岛祥兴钢管有限公司(Qingdao Xiangxing Steel Pipe Co., Ltd.

77.85

45.6

张家港市中原制管有限公司(Zhangjiagang Zhongyuan Pipe-making Co., Ltd.)和江苏其元集团(Qiyuan Group Co, Ltd.

2.99

0.90

其他

2.99

15.59

2007724,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薄壁矩形钢管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071130,美国商务部对本案作出初裁。初裁发布后,张家港市中原制管有限公司向美国商务部及时提出意见,认为初裁存在重大失误。美国商务部经核实,决定修改初裁结果。

(史云庆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