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美国对中国等3国横格纸作出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12-08-03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128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印尼的横格纸(Lined Paper Product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裁决如下:

若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横格纸的反倾销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若取消对原产于印度的横格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若取消对原产于印尼的横格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将不会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根据该裁决,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横格纸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终止对原产于印尼的横格纸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200510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横格纸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201020.2048201020.3048201020.4048201020.5048201020.6048102250.4448119090.9048201020.10200683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78.39%258.21%20118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2011126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78.38%258.2%的反倾销税。

(张  辉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