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加拿大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碳钢和不锈钢紧固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2009-01-13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04129,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碳钢和不锈钢紧固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认定原产于中国大陆的紧固件产品存在倾销及补贴,倾销幅度为3.46%170%,平均倾销幅度为71.95%,补贴额为1.25元人民币/千克;原产于台湾地区的紧固件产品存在倾销,倾销幅度为1.39%170%,平均倾销幅度为68.94%;终止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紧固件产品的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18110073181200731814007318150073181600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在终裁报告中指出,由于中国政府在反补贴政府答卷中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使得调查机关不能根据答卷中的信息计算补贴额;同时,在加拿大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烤肉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中,调查机关搜集的信息只有极少量可适用于本案。因此,在终裁中,调查机关采用了可获得的最佳信息来计算被调查产品的补贴额。补贴额由被调查产品的原材料和加工成本之和减去出口价格获得。

2004428,应加拿大多伦多LelandIndustries公司的申请,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碳钢和不锈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根据日程安排,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就其国内产业的损害情况继续进行调查,并于200517之前作出终裁,以最终确定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征收。

  任何利害关系方可就加拿大边境服务署的终裁结果向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申请司法复议。利害关系方包括受终裁直接影响的进口商、出口商、出口国(地区)政府和申请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