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巴西决定对中国产碳酸钡继续征收反销税

2010-07-08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1071,巴西外贸委员会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碳酸钡(南共市税号28366000)继续按105.17美元/吨征收反倾销税。该措施自201071起生效,有效期5年。

有关企业可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 85692789;传真:010- 65882821

(张  辉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