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自2008年9月21日取消对原产于中国对甲酚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071200。
2002年6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对甲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9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裘红萍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