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埃及对进口钢坯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26-03-18 11:06:57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631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埃及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埃及对进口钢坯[Semi-Finished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Billets)]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建议以配额形式实施保障措施,配额为176,770/年,对每年进口的配额内涉案产品免征保障措施税,对超出配额量的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从价税结合最低从量关税实施保障措施,具体如下:202642日至2026913日为13%且不低于3412埃及镑/吨、2026914日至2027913日为12%且不低于3120埃及镑/吨、2027914日至2028913日为11%且不低于2860埃及镑/吨。措施实施以部长征税令为准。本案调查期为2021年至2024年。涉案产品的埃及税号为72.07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7日内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书面磋商申请。

2025911日,埃及投资与外贸部贸易救济局在官方公报发布消息称,应埃及企业申请,埃及于2025910日对进口钢坯启动保障措施调查,与此同时,建议自2025914日起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征收临时保障措施税,税率为16.2%且不低于4613埃及镑/吨,措施有效期为200天。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8EGY13.pdf&Open=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