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美国对华蜂蜜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
2015-01-08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15年1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华蜂蜜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中国涉案企业的普遍税率(包括昆山鑫隆食品有限公司(Kunshan Xinlong Food Co.Ltd)为2.63美元/千克。
2014年2月3日,应美国蜂蜜生产者协会(American Honey Producers Association)、苏斯蜂蜜协会(Sioux Honey Association)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华蜂蜜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2年12月1日~2013年11月30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04090000、17029000等。
(胡辰编译)